顧客可享7天的商品退換期,從商品簽收日期起的7天內為商品退換期(退換期絕非商品試用期)。為保障您的權益,請務必於商品退換期內向我們提出通知。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任何情況下,退換的商品必須為全新狀態且包裝完整,為可再次售賣或退還原廠之狀態,否則我們將不接受有關申請。請於購買該商品前細閱清楚相關條款。

若您的商品符合我們的退換貨原則,請您於退換期內聯繫我們提出退換申請,以便我們為您作出相關安排。收到申請後,我們會要求申請人提出書面通知及商品的照片作為申請理據,我們會就所提供的資料初步批核申請。於此階段,有關的退換貨申請仍處於審核過程中。

如有任何爭議,華興大藥房將保留最終決定權。